监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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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民警于光辉违反纪律被处分 经查,于光辉在担任耿马自治县看守所民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严格执行《耿马自治县看守所内部管理规定》及《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致使在押人员

  • 经查,2009年至2014年,周云华先后担任耿马自治县四排山乡林业站负责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90741元;滥用职权擅自将退耕还林面积调整给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致使退耕还林补贴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治党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今年来,耿马自治县采取签订一份承诺书、组织一次全面自检、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查处一批违纪人员“五个一”举措,狠抓“小金库”问题整治。签订防范和杜绝“小

  • 经查,耿马自治县勐简中学原校长杨文华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冒领中途流失学生补助资金108125元用于学校日常开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文华党内警告处分。(案审室)

  • 经查,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允捧中学原校长王新强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冒领中途流失寄宿学生补助资金114633.50元用于学校日常开支,并将该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606623.40元存入报账员李绍军的个人账户进行保管。

  • 经查,2015年12月13日0时40分,耿马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科员王国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醉酒驾车并造成交通事故(经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3.5豪克/100豪升)。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国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案审室)

  • 经查,贺派乡芒抗村那棉组组长贺岩南、会计贺赛党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多次私分集体资金,其中贺岩南私分所得18000元,贺赛党私分所得117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贺岩南、贺赛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经查,耿马自治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负责人钟永军在任耿马自治县勐永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公款40000元归个人使用。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钟永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案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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