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正文
耿马自治县原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剑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5 点击数:1747

日前,经耿马自治县委批准,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对耿马自治县原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剑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审查调查,耿马自治县原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剑云,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反组织纪律,未报告个人有关事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签单位财务支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打麻将赌博;涉嫌受贿犯罪。

童剑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其行为已严重违纪,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耿马自治县监委委员会议、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并经中共临沧市纪委报中共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童剑云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中共耿马县纪委 耿马县监委 版权所有

主办:中共耿马县纪委 耿马县监委 地址:耿马县耿马镇甘东西路50号

滇公网安备53092602000012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8328号-1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