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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往来 规矩不能坏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7 点击数:1378

 

    案例

2016年7月,江西某县委书记陈XX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组织部副处级干部程XX为其接风,决定在企业主刘XX私人会所会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XX和程XX均被党纪处理,参陪人员均受党纪处分。【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案例

天津农商银行某支行行长李XX借办理其母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6400元。支行党委给予李XX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剖析警示。

   “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这是我们中国人几千年来不败于世的根本。在受传统儒学熏陶下的社会生活环境,“人情味”被赋予了及高的地位,“人情味”浓与否己成为评价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重要内容。

    历来重视家庭亲情、朋友感情的社会环境,“人情味”的世界里,或喜或悲,亲戚、朋友都愿意捧捧场、凑凑热闹;但人情往来需保持“界线”,纪律规矩就是要求、就是“界线”,谁越了“界线”,纪检人员就会找上门。

    亦有人怨言:党纪党规管太宽,“人情味”在缩减。但作为党员干部,“人情味”行为稍有失范,最会公私不分、假公济私,无数的腐败案例证明,“人情味”会演变成虚荣、权钱交易,有多少党员干部在“人情味”和纪律面前,抗不过所谓“人情”纠葛,分不清孰轻孰重,失守道德与党纪党规底线,最终坠入深渊。

    案例一中程XX邀请陈XX吃个便饭,原本是“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然出入私人会所、企业主刘XX作东,“人情味”也就变了“味”。民间有谚语云:吃人嘴软,“吃”出来的可能不止是人情,还可能是“吃破规矩”“权钱交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二中的李XX,可谓大悲接踵而至,前有母亲不幸离逝,后因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对象礼金接受组织处理。“人情味”没有给予多少安慰,反受其累,真可谓后诲莫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无论是“八项规定”、“六个严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还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要求清晰明确具体,不存在迷离恍惚或影影绰绰,不存在臆想判断的问题。然在案例中,党员干部在“人情味”的围攻与狩猎中,守不住底线、守不住规矩,最终还是把自己逼上了危险。

党员干部守住底线,是党纪党规的要求,更是从严治党的要求,守不住底线,干部的廉政清政并无从谈起。

又即将到岁末年初,党员干部又将面临新一轮的“人情味”围攻,切记莫让“人情味”成为违纪违法的“导火索”。(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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