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适应新时代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摆在各级党委、纪委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结合耿马情况,本文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主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监督执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了卓著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学习宣传红红火火、各项工作红红火火、干部作风红红火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更加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二)“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委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分别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年终考核,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县纪委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制定了“边关清风”行动方案,明确了“党的政策照边关、两个责任共同抓”等10项30个具体工作重点。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要求,分别逐年列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三)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紧盯年节假期等时间节点,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聚焦扶贫领域、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重要环节,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小金库”专项治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2018年上半年,先后派出114个督查组431人次,开展7轮次明查暗访,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腐败问题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目标要求,出台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通过月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多轮次、不间断开展了监督检查,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以“精准执纪”推动“精准脱贫”。截止2018年8月,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问责处理14人,约谈207人,通报脱贫攻坚典型案例19起。
(五)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腐必反,违纪必究,查处了一批涉及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巩固和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69件次,立案5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
(六)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县监察委如期组建、依法选举、正式挂牌,转隶干部全部就位。组建15个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实现了对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组建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了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有机结合,着力构建了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位一体”监督全覆盖工作新格局。县委十三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扎实推进。共开展了五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507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0件51人,其中,县管干部31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近年来巡视巡察、监督执纪、信访举报等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存在着一些不忽视的问题,其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必须高度警醒。
(一)政治站位不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政治站位有偏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有的全局观念不强,政绩观有偏差,执政为民理念践行不到位,不能自觉做到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只考虑自己“一亩三分地”,不能做到“上下一盘棋”,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坚决、有力,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有的党的观念不强,只知道自己是局长、副局长,不知道自己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忘记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第一身份是党员。
(二)政治思想建设有差距。一些单位抓学习“蜻蜓点水、浮于皮毛”,对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学习到位。一些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薄,不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把政治和业务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不知道政治和业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有的领导甚至不知道十九大主题,不知道“四个意识”基本内容,更有甚者,不知道现任县委是第几届。领导干部走向腐败,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实质上是学习问题,进而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思想变质、修身不严。
(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到位。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担当精神缺乏,不敢较真碰硬,雷声大、雨点小,压力传导不下去。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忽视自己必须承担的职责,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搬照抄”。有的党组织主要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一些工作“停在路上、悬在空中”。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对所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工作停留在开会部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少数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落实“三转”不到位,存在“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情况,个别单位虽然在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上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但实际上还存在私下“派活”现象。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角色定位不准,职能职责认识不清,不知道自己的主要职责,村务、政务、财务等监督乏力。
(四)遏制腐败任务艰巨。2018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4件,同比上升42%;处置问题线索62件,同比上升55%;立案23件,同比上升43.75%;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1人,同比上升5%。这个数据,既是我们反腐败工作的成绩,但反过来也说明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不容乐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
(五)党内监督不够有力。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事不关己,党内监督缺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些党委(党组)书记,对眼皮下的“四风”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或者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愿批评,“红红脸,出出汗”、及时提醒不到位,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还有差距。一些基层没有落实党的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委员的规定。监督协调机制不畅,监督执纪问责不力,一些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受司法机关查处,而未及时受到组织的调查与处理。
(六)“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10种新表现不同程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韧劲和定力不足。在反腐高压之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要求还置若罔闻,甚至顶风违纪,还存在着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种补助费、纪念品,以及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重复报账等问题。造假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个别单位还是禁而不止。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容忽视,基层干部“微腐”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伤害了群众感情,影响十分恶劣。
(七)权力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党组织重制度的制定,轻制度的执行,部分制度被“束之高阁”。个别单位岗位廉政风险防范虚化,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存在着违规使用现金、非财务人员经手大额现金等问题。个别领导民主意识不强,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贯彻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不严。民主监督工作滞后,一些村落实村财乡管制度中梗阻,对村级甘蔗、烤烟等返还款未按要求进入乡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核算。农村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停留在表面。在农村一些地方在操办婚丧嫁娶、新居乔迁等事谊中存在的讲排场、摆阔气,吃请请吃、迎来送往、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群众不堪重负、苦不堪言。
这些问题,再次表明管党治党面临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这个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对时对位,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按照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围绕云南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临沧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立足耿马实际,坚持走好“一条路子”、大力实施“两大战略”、突出抓好“三项重点”、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着力打造“五个环境”,全面开启新时代建设“六个耿马”新征程,推动耿马的发展始终与全国、全省、全市同频共振,同向前进。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风向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耿马政治生态。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使命所系,是党组织一班人的神圣职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各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部署和开展,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角色定位,立足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勇于惩恶扬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改进作风,顺民意,得民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 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临沧作风”,牢牢抓住“跨越”两个字,提振精气神,干出新气象、干出新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加大执纪和通报曝光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要从具体问题抓起,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推动全县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深化标本兼治,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源头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警惕被“围猎”的风险,坚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进一步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做到交友有方、交往有度。要注重家风建设,把家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带头做到家风正、作风淳,以身作则、清正齐家。
(五)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强化监督体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抓住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加大“点穴式”“机动式”巡察,必要时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来个“回头看”、杀个“回马枪”,释放强烈信号,体现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要不断健全派驻机构工作体制,完善派驻机构履职监督、工作报告、干部管理、责任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沟通干预、重大问题建议否决等机制,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要把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进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提升工作能力,增强监督实效。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建立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
(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必须绝对忠诚、自身干净、敢于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要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上作出表率,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带头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实行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精准、务实、全面地履行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任务。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对外交流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进得来、干得好、出得去,有平台、有干劲、有奔头。要强化“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 始终坚守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始终做到思想干净、精神干净、文化干净、行为干净,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对标看齐,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耿马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字文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