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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县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 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24 点击数:2253

“乡党委和各村党总支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挖细查,确保发现问题逐项销号、清仓见底,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关注问题……”

近日,在耿马自治县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大兴乡党委反馈巡察大兴乡班坝、龚家寨、大户肯等6个村级党组织会议上,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南桂香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明确要求。这是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级领导出席分管联系单位巡察反馈会议的一个缩影。

自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耿马自治县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关键之策,要求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坚持县级领导参与分管联系部门巡察反馈会议,是县委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一项新举措,不仅让县级领导了解所分管联系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提高问题反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构建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整改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巡察震慑治本作用。截止到十二轮巡察,县级领导参加分管联系单位的巡察反馈会 44场(次)。

同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县级分管领导通过重点关注突出问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等措施,指导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分管联系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真正压实责任,有效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之外,该县坚决以“四个自觉”扛牢政治责任,将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印发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计划,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推动落实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三个汇报” 机制,及时审议巡察报告,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并注重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文字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十六字方针真正贯彻到底。(赵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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