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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反馈全部完成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29 点击数:4992

近日,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反馈全部完成。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公室(含县委政策研究室、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公室党组、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党工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医院党委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四排山乡班康、东坡、关弄、芒关、梁子寨、芒翁、老寨7个村进行直巡,对县投资促进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

各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个方面和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重要任务、重点工程,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

本轮巡察共召开汇报会12次、座谈会58次,查阅资料45729份,个别谈话269人,发放问卷调查表268份,发现各类问题260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35条,向县级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45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专题汇报了巡察有关情况。

从巡察情况看,各被巡察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系列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聚焦职责使命,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成效。同时,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严不实;政治建设不到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党建责任落实、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执行制度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止,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委巡察组“对症下药”开出“处方”,分别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

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县级分管领导到会指导并做工作要求:要锁定任务清单,把反馈内容作为第一靶向;要落实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要加强组织协调,把对账销号作为第一目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提高认识抓整改;要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要用好成果促发展。挂钩村(社区)县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在乡党委召开的集中反馈会议。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强,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耿马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李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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