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巡察。2017年11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迅速传达落实,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符合我局实际,局领导班子对反馈意见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诚恳接受、认真整改,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研究部署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整改到位、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开良同志为组长,班子其它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抓整改,3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跟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从严从实落实,有力有效开展各项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31个具体“问题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每项整改事项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股室、明确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由班子成员牵头具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高
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脱贫攻坚政策知识等,开展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学习讨论2次,读书会活动1次,党的十九大专题学习3次,脱贫攻坚专题学习4次,砥砺奋进的五年宣讲1次,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篇。二是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栏、微信群、显示屏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党的知识和会议精神入心入脑,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2.大局意识不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部署不力
一是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二是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配备,积极向市上争取到144万元资金,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对6所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整改,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设施设备将于2018年2月底全部配备安装完毕。三是进一步规范乡镇敬老院的管理,1月中旬,县民政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乡镇敬老院托管协议》,明确乡镇敬老院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更好地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人入住敬老院,即解决农村孤寡老人的生活问题,又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让敬老院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敬老院人员工资和入住老人经费的保障。四是今年7月—12月,我局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全面停保、全面排查”的方式,精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人数从原来的21575户58754人减少到6888户9026,减少14687户49728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堵塞了平均分配、轮流吃低保等行为的漏洞。五是结合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加强与卫计、人社、医院等部门对接,民政系统救助对象数据已与医保系统有效对接,建档立卡户住院,可直接在医院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不用再跑民政报销一次,确保了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六是严格贯彻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了救助制度,严格审核救助对象,规范审批流程,主要领导对涉及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在今后救助工作中严禁出现“人情风”现象,严禁类似问题的发生,如有发生,将严肃查处。七是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政策,开展了脱贫攻坚知识测试。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多次深入挂钩村挂钩户,进一步了解致贫原因,制定修改帮扶措施150余条,做到帮扶精准、措施精准。
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主责主业及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大对敬老院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餐饮、卫勤、护理等专业技能培训2次,进一步提升敬老院护理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监管机制,殡仪馆和福利公司每月开支票据都由局分管领导签字,并在局财务室会计的业务指导下做帐。局党组班子成员加强对下属部门的财务监管力度,做到每季度一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于1月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了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将对方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的提出来,把问题摆在桌面上谈,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建议共43条。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年底,将筹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之间相互批评,并形成问题清单,完善痕迹资料。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十九大召开后,党组书记10月份深入挂钩村为党员干部上党课1次,共有40余人参加。3名班子成员在社会组织党委下设支部和局党支部上党课3场次。四是加强党费证的管理与使用,党费证不再由支部宣传委员统一保管,发到每个党员手中,由党员自己保管,党员每月持《党费证》向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 党建工作虚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科学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学《党章》、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确保党组成员补足思想之“钙”、固党性之“元”、铸党性之“魂”,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党建责任意识。二是修改完善发展党员材料,结合实际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修改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让党建工作计划更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党务电子台账,并编制了《强化党建引领 提升民政效能》民政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台账一书,做到了工作规范化,材料痕迹化。三是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委工作精力的投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社会组织党委工作,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组织人员进一步规范党建痕迹,让社会组织党委工作更加规范化。
3.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力。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县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超过5000元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二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民政局干部竞聘上岗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对已经任用的干部,完善了相关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行业监管失管失察。
一是建立民政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规范经济秩序。对2名违纪干部职工给予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教育帮助他们主动改正,自觉走上正确的轨道。二是双扶福利公司经理挪用公款问题发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工作机构,5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双扶福利公司全体职工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和措施,并主动向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如实汇报,主动与公安、检察院取得联系,并陪同茶某投案自首。县人民检察院对茶金良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正式立案侦查。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制度对人事任免进行了调整,并要求新接任的负责人尽快制定完善公司规章制度,认真管理好公司的日常事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17年11月10日,县人民法院对茶金良犯挪用公款罪进行判决,叛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2017年12月20日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解除茶金良劳动合同关系。县民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资〔2015〕9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对双扶福利公司监管,切实解决公司在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全力推进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建议将耿马自治县双扶福利公司划转到县国资公司名下,把现有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和相关人员等一并划转,并于1月初,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交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将耿马双扶福利公司划转县国资公司管理的请示》。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运营情况的分析和指导,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建立内审机构,定期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内部审计。积极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工作。
2.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扶福利公司2016年获得房租收入3600元已立行立改,于2017年11月上缴国库。二是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无正式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差旅费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情况每季度一公示,接受监督。对派车情况下出差报销交通费的情况立行立改,已全部责令退回。
3.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
一是进一步完善《县民政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审批程序,干部职工请假3天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提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批。二是加强机关内部作风纪律督查,如出现迟到早退现象1次,由分管领导约谈;出现2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严肃处理无故旷工、擅离职守等行为,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努力提升民政机关工作效能。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耿办字〔2017〕27号),确保每次接待做到“五有”,有文件(或来电来函)、有人员信息、有发票、有审批表、有清单,如报帐材料不完备,填写不完整,超标准接待等都不予报销。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报批制度。问题反馈后,主要领导及时找分管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要求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及时做好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规范采购行为,先报批、后购买,没有采购批复不准采购,保证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一是牢牢抓住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规定精神不放松,定期学习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切实推进作风转变,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强化财经纪律学习,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禁止出现烟酒报销现象存在,对已出现的问题和票据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整治文风,防止形成“文山会海”, 树立效率第一的意识,少搞形式,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高的效率,形成全局上下以廉治会(文),以会(文)创廉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目前全局修改完善7项管理规定制度,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之中,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勤研究部署、勤督促检查、勤告诫提醒,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6124939 ;邮政信箱: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察委(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办),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xcb9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