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9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巡察。2017年11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耿卫计党发〔2017〕16号)、《中共耿马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耿卫计党发〔2017〕21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11月至12月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方案》(耿卫计党发〔2017〕36号)等文件,成立读书会,先后召开3次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基本内容,学习“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四个服从”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精神,撰写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确保执行力、凝聚力。党组书记及成员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下午在局机关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2017年10月15日在县疾控中心、11月29日勐撒镇翁达村讲党课3次,宣传讲解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国家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政策等。
二是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月15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组织学习《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耿办字〔2017〕40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的通知》(耿办通〔2017〕101号)等党内法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三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定期开展政治业务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县委、县人民政府、县纪委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把握全县中心工作动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县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针对“大局意识不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签约率不达标以及服务滞后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统筹力量,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制定实施了《耿马自治县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耿政办发〔2017〕125号),共组建了4个县级14个乡级共234人的签约团队,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档立卡人口39382人签订了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100%。签约后,按照签约内容,为签约对象提供慢性病管理、预约诊疗、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
二是制定《耿马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十三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耿卫计发〔2016〕89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卫生人才培养计划》(耿卫计发〔2017〕8号),坚持“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强化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工作,为耿马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孟定镇中心卫生院、大兴乡卫生院引进检验、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特殊人才6名,通过公开招考,新招聘了22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同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县乡“一体化”进程,实行村医例会制度,切实加强村医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水平培训,不断提升村医队伍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分级诊疗工作初显成效,共实行双向转诊1216人,其中:上转967人、下转249人。
三是积极筹措工作经费16万元,紧紧围绕《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耿马自治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耿政办发〔2017〕178号),采取集中培训、发放学习资料、制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医护人员、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基本能熟悉掌握健康扶贫有关内容及措施,社会知晓率不断提高。共发放宣传材料6种64000份,受益86000人次;培训讲座15次865人次,宣传媒体宣传4次,其他宣传8次。
四是经过实地考察,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积极筹措资金,投入249万元,按照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贫困村卫生室软硬件建设,配齐配强村医,加强管理,目前25个贫困村已全部达到标准化卫生室,管理规范。
五是将县人民医院民政救助报销办公室搬迁至门诊大楼1楼,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办公室同址办公,设置醒目指示标志,在显目位置公示报销政策及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及时、到位报销相关医疗费用。自2017年11月起,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2017年共办理贫困人口就诊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4215人次125.4万元、民政救助4845人次395万元。
六是针对扶贫工作队认定复兴村委会3户贫困户“因病”致贫问题,及时派出医疗队进行筛查核实,这3户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确实未患病,并与扶贫大数据对接订正;制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筛查实施方案》(耿贫开办发〔2017〕12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筛查工作,共筛查出因病致贫1233户1296人;进一步加强与扶贫大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目前健康扶贫数据与扶贫大数据平台相符。
七是对于部分贫困户对帮扶单位及责任人不清楚问题,局党组先后8次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干部职工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强化政策学习,落实措施,分解责任,局党组成员先后12次带领局机关干部职工220人次,深入挂钩村回访挂钩户128户,与挂钩户交心谈心,加深感情,重新梳理帮扶措施,帮助农户算清明白账,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开展“送温暖活动”,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实精准到位。
(三)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主责主业及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耿卫计发〔2016〕131号),重新强调班子成员分工,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不同,每年必须到下属分管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不少于3次以上、特殊情况和特殊事件要持续跟踪督办,促进上下级工作上的沟通协调,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将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各级财政对卫生计生更大、更多支持。同时,制定《信息工作制度》,明确局机关工作人员信息撰写及报送任务,鼓励干部职工按程序规范地向外宣传卫生计生工作,加大卫生计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卫生计生各项目标任务,争取考核结果全市排名靠前。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服务和免疫规划规范管理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耿卫计发〔2017〕190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耿马自治县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耿政办发〔2017〕222号)、《耿马自治县“三位一体”新型肺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耿卫计发〔2017〕139号)文件,组织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市级反馈2017年年中考核结果,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包(含免疫规划)全省排名第三、结核病管理项目全市排名靠前。
三是于2017年11月20日,召集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门前三包”、创建卫生县城等政策,熟悉掌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等核心内容,投入资金15万余元,对局机关办公楼前后空地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改造绿化带及停车场,增设3个垃圾桶等;先后8次到翁达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帮助协调摆放垃圾桶,倡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方式和定期开展卫生保洁活动,改善村容村貌。
二、党的建设缺失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担当不够”的问题
一是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会议邀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刘映军同志,县纪委第三纪工委书记沙红同志参加,邀请班子成员1人(非党)、局机关股室长6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代表3人列席,以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为主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要求,重点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每位成员按照“红脸出汗”要求,克服不想得罪人、只想做老好人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站在为本人负责、为班子负责、为群众健康负责的高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相互提出中肯、严肃、“辣味十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预期效果。
二是通过内部批评教育,使班子成员克服懒惰思想,认真执行每月1日党费日制度,自己算清自己的党费缴纳核算方式及额度,主动、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是强化党委作用,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12月15日对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等下属支部开展督导2次,对党费缴纳情况、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进行清查,要求各支部及时配齐支委委员,明确内部分工,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严肃党内纪律,明确每月1日为党费缴纳日,规范党费收缴,规范相关痕迹管理,使党建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二)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一是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下属6个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督导,督促各单位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严肃党内纪律和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的监督指导和促进作用,规范党建工作痕迹台账管理。
二是2017年4月12日局党委选举产生了党委副书记暨党办主任,加强业务培训,专门负责局党委及机关党支部工作,严格按照党建规范要求,抓紧抓实下设支部党建工作。
三是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耿卫计党发〔2017〕16号),扎实推进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局长在局党组会议进行了深刻检讨,严肃表态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请党组成员给予监督,同时要求记录人员严格做好会议记录。2017年10月至今,共召开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7场次,均严格执行了末位表态制,无违规表态情况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对个别下属单位及个人监管失察”的问题
一是对某乡卫生院原院长赵某从事推销问题,在2016发现问题苗头时,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及时会同该乡政府分管副乡长,找到该同志当面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疏导谈话,通过其亲朋好友进行思想劝导,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在多次教育提醒收效不理想的情况下,于2017年6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免去其某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二是对某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某不按规定将门诊收入现金及时存入单位银行账户问题。已于2015年11月9日,在其归还全部公款的基础上,经局班子会议研究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理决定:1.责成该院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2.责成该院长、会计、出纳作出个人书面检查,3.并分别给予停发3、6、18个月奖励性绩效和单位绩效;4.将周某调离出纳岗位;保险柜被盗现金6681元由周某本人承担;5.对该院长、会计、出纳在全县卫生系统进行通报。
三对某镇中心卫生院职工黄某因旷工受到县人社部门调查处理问题。于2016年5月20日经局班子会议研究作出了处理决定:1.局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黄某本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院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3.岗位调整至后勤科;4.其旷工的7天每天扣罚相应工资,不参与4、5月份绩效分配。
四对审计发现县某医院未参照医疗服务价格限价标准多收取服务费184152.2元问题。已于2016年8月责成该院严格按照审计处理要求,将多收取的184152.2元及处罚金2万元上缴县财政,将住院收费标准调整为乡镇卫生院收费标准,将中药饮片加成收费按照分类、分标准要求进行了调整。
(二)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耿卫计发〔2016〕131号),明确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将财务交副局长分管,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二是2016年经审计发现县妇幼保健院、勐永镇卫生院、勐撒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职工奖励性绩效问题后,我局及时作出了整改:1.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重新报送绩效分配方案,重新审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2.上述三所医疗机构多发部分津补贴共计20万元,自整改之日起在今后的津补贴中逐步扣发,于2018年12月30日前全部抵扣清账。
三是制定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收缴款额及时存入银行账号,无滞留现象存在。
四是及时完善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并督促各下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五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管理权力廉政风险防控规则》(耿卫计党发〔2017〕1号),规范使用《耿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费用报销审批单》、《耿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务出差派遣单》、《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差旅费报销单》、《公务用车维修审批表》等审批表格,严格执行“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层层把关签字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账手续。
六是已按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耿审计〔2017〕10号)文件要求,按时向省财政上缴罚金10000元。
七是对县疾控中心部分职工重复报账问题,局党组按照县委政法委要求,责令县疾控中心将涉及重复报账时段内所领取的工作人员维稳补助共计2800元全部按原渠道返还,向县委政法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和整改情况报告。“3.06”边境维稳出勤补助表与发放支出不对应问题,经查实为统计和校对失误问题,实际发放支出与真实出勤情况相符,已责令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并完善相关手续。对局机关职工郭某某出差三天报销交通补助240元的同时又报销油单200元问题,已责令其退回油料费200元。对原计划生育服务站重复报销费用问题,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收缴、调账整改,已整改完毕。
针对以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局于2017年11月2日组织开展了全系统的财务统一培训,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体财务人员参加培训,邀请市财务专家到会讲课,局机关分管财务副局长对财务管理作了要求,与财务人员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及分管领导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各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完善财务审批流程,规范财务管理,同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杜绝财务安全问题发生。
(三)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30.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进一步完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为监管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执行力,每天按时签到,严格请销假审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1.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审批不规范。孟定疾控分中心主任罗建军、芒洪乡卫生院院长钟江雄按程序向县卫生计生局报送了操办婚宴报备手续,局机关办公室未及时送局领导审批,于2017年11月16日对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下步将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嫁娶审批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2.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按照“能补尽补”原则,对不规范的公务接待手续进行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耿办字〔2017〕27号)规定,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管理权力廉政风险防控规则》(耿卫计党发〔2017〕1号),规范使用《耿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费用报销审批单》、《耿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务出差派遣单》、《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差旅费报销单》、《公务用车维修审批表》等审批表格,严格执行“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层层把关签字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账手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3.公车使用不规范。一是在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公车的基础上,统一使用公务用车派遣单,明确公务用车派遣目的、公务行程等内容,规范管理公务用车;二是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制度,使用《公务用车维修审批表》,严格公务用车维修审批程序。
(四)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34.公款购买香烟问题。经2018年1月15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一是立行立改用于购买香烟的公款由党组成员共同承担并按原渠道如数返还;二是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议上作检讨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副局长和财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五是责令分管财务副局长、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精神,严把财务审核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6124939 ;邮政信箱: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察委(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办),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xcb9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