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勐永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勐永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有关要求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营造十九大精神学习氛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列入2018年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课题和全镇党员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全覆盖,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对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再学习、再研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大十九大精神宣传。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标语、广告牌等方式传达学习到组到户到人,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推送十九大宣传短信200条,悬挂标语25幅,上报学习信息30余条,组织支部学习十九大主题党日40次。
三是理论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勐永的实际,对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任务分解有序推进工作。
(二)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坠底,存在‘巡而不改、搁置棚架、消极应付’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26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回头看”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
二是补齐非公党支部党建短板。向全镇3个非公党支部选派了1名政治好、业务强的非公党建指导员,指导抓好非公党建,促使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
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认真按照审批流程规范管理,严肃问责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请销假的干部职工,将按照干管权限,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三)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镇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委工作,实现镇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镇党委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党委班子成员驾驭风险、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支持镇人大履职。年内镇党委积极听取镇人大工作汇报3次,指导镇人大制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镇人大活动2次,有效促使人大工作自觉地融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
三是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大整治行动3次,彻底整治街道“脏、乱、差”现象,以建设美丽宜居勐永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街容街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制定《勐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四是加大“两违”整治力度。积极与上级执法部门汇报、协调,建立大城管工作模式,开展综合执法2次,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整治镇政府至羊耿线路段商贩占道经营问题。
五是提升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结合脱贫攻坚迎省检冲刺全镇领导干部下沉一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镇66名干部职工通过走村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综合满意度,确保勐永镇顺利通过脱贫攻坚省级验收。
六是加大平安勐永建设力度。结合“七五”普法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意识,结合“四类村官”、“村霸”、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向县公安局汇报,争取执法力量,在勐永打响了扫黑除恶耿马“第一枪”,加大对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遏制各类犯罪活动发生,构建和谐平安勐永。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镇党委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镇党委会议集中研究全镇意识形态工作2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强队伍,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领导根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工,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和9个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0人次。
二是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条街”。张贴宣传海报20幅、墙画5幅、横幅2条,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条街”,营造良好了的宣传氛围,通过张贴海报、微信、短信等宣传形式加大对耿马形象宣传标语的宣传。
(五)关于“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克期完成任务。加大非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石棉瓦顶改造进度。截止7月30日,勐永镇完成四类对象危旧房改造458户,100%完成任务;完成非四类重点对象215户,完成率达100%,农村居民住房风貌提升石棉瓦更换工作全面扫尾,已完成2047户。
二是加强施工监管。成立工程监督管理组,强化改造工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强化脱贫攻坚政策学习。组织学习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扶贫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10次,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一号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四是加大香竹林村张听组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挂钩香竹林村,并包片负责张听组,深入农户家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同时,向香竹林村张听组选派了3名脱贫攻坚工作政策业务熟悉,党性观念强的工作人员,进组入户做宣传工作,向群众讲清楚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五是开展脱贫攻坚动态调整。6月份开展脱贫攻坚动态调整,对不符合政策的剔除,符合政策的纳入,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目前共剔除不符合政策23户,110人。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够强,党组织生活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耿马自治县关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再学习,针对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和2017年镇党委民主生活会进行“回头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作出相关情况说明。对彭某2017年组织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相关情况在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相关说明。
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18年“七一”镇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行政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1次,参加镇党委班子召开的民主生活会1次,2016年没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5名同志作出相关情况说明。
(二)关于“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对‘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勐永镇党委班子成员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党建工作纳入镇党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考核内容,督促镇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形成抓基层党建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勐永镇党委理论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确保所定的每个专题都组织集中学习,完成年度学习任务,进一步加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促进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的提高。
(三)关于“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重形式、轻实效”的整改情况。
一是巩固成果。制定《勐永镇“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巩固深化拓展“基层党建推进年”、“基层党建提升年”成果,持续提高全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
二是务求实效。党建工作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继续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的思路,着力补短板、扬优势,在思想建党、政治建党、制度治党、作风管党、发展强党和赢得群众认可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勐永镇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方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四是全面加强机关事业党建工作。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为重点,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发挥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制度,着力解决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持续加大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提高机关效能,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四)关于“党的观念淡薄、党的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锻炼党性、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的熔炉,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 、“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党员积分制、“党费日”、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表彰、党内关怀帮扶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政治生日”,每月1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不断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是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推进党组织活动方式、活动载体、工作机制创新,健全党组织活动开展的联动机制,打破行业、区域、群体限制,共享活动资源,使党组织活动更好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党员需求、融入群众关切,扩大参与面,增强影响力,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确定一天,明确活动主题,采取“支部主题党日+”形式,统筹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民情恳谈、缴纳党费等活动,增强实效性和吸引力。
三是对卫生院党支部党组织成员花名册只有院长、副院长职务,无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党内职务进行整改,卫生院党支部向镇党委作出了情况说明。
四是开展党费清缴专项行动进行专项整改。对全镇各党支部开展了党费专项清缴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党费缴纳程序。通知相关人员按标准补交党费,并向县纪委作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乏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规定和机构编制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对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任命事业干部为副主任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按照程序新任办公室负责人1名(公务员),免去办公室副主任2名(事业干部)。
二是强化后备干部培养力度。结合勐永镇实际情况,制定《勐永镇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实施方案》,通过选拔为村级几大员,参加村组重大项目建设等措施对村组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三是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勐永实际情况,在村干部调整中注重选拔学力相对高、年轻、有干事创业激情的村干部,创新村干部配备方式,通过下派机关事业干部任村党总支书记等方式加强村党组织“领头雁”建设。目前,下派镇事业干部任村党总支书记1名,新选拔村党总支副书记1名。
四是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推动党员队伍分布和年龄、文化、性别、民族结构趋向更加合理,努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等问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镇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严把入口关,切实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在2018年度发展的11名党员中,35岁以下9人、中专及以上学历8人;女党员占30%以上,少数民族50%以上。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单”制度。镇纪委及时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汇报、日常监督、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及工作纪实等活动,以及分管站所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层层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目前共听取汇报3次,20人次。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述职述廉制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是加大纪委第一种形态执纪监督力度。经常给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加大日常的监督管理,杜绝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镇纪委开展了专项排查活动找准易发生违纪问题 2条,针对问题制定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2条,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防违纪问题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主动出击、对症治疾,既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的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注意发现和纠正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受理信访举报6件(次)。
二是加大案件立案力度。目前,立案2件,结案1件,开除党籍2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是配齐监督力量。6月30日前配齐了勐永村党总支下设的4个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而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力传导,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书》33份。
二是结合镇纪委工作的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分解,并制成文件下发到各村(社区)、站所,落实具体责任人。
三是完善制度。结合勐永镇工作实际情况,对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勐永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并要求镇全体职工按照制度执行并跟踪问效情况,从严从紧,真督实促,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勐永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在岗人员公示、畅通群众诉求工作、会议审批等制度,由镇纪委监督,对不执行制度的按照干管权限问责。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违反作风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念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目前共通报1名未按要求参会的干部。
三是作出相关情况说明。4名未严格执行外出报备管理制度的干部已向县委组织部作出检讨。
四是严格落实惠民政策。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调查核实芒来村村民李某用本村村民梅某退耕还林承包经营合同书,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款的问题,一经查实,镇纪委将依纪依规处理,追回相关政策补助款。
(六)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格干部人事任免及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完善做好先由纪检部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是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类别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三是作出情况说明。镇党委对2016年4月26日,镇政府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132万元,未进行项目招投标相关情况原来已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原向县纪委主要领导当面汇报检讨,现已向县纪委作出了说明。
(七)关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止”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实际制定文件。责令行政党支部立即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
二是强化日常督查。凡是支部需要发的文件都先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再发。
三是全面完成“十有两配套”建设工作。全面完成12个厕所建设任务,61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都达到“十有两配套”。
(八)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存在以会议、干部调动为名发放纪念品,以及支出不合理的公务接待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深入持续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真正做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调出人员已退回购买纪念品资金。镇纪委向调出人员说明了纪律要求,调出人员退回购买纪念品资金7791元。
三是已退回不符合外出报销的接待费。当事人已退回了到外地出差,衔接工作中不符合支出的接待费用4000元,并已向县纪委说明了情况。
四是退回以会议发放纪念品的资金。镇纪委已向参会人员说明纪律要求,现已全部退回资金。共退赔6700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6124939 ;邮政信箱: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察委(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办),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xcb9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