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首页 > 时政要闻 > 正文
哈尔滨:一季度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2个处理60人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4-28 点击数:1427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今年一季度,全市查处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2个,处理60人。

  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全面完善修订,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十项规定》,结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从履行保护发展职责、深入推动政策落实、精准把握纪法尺度、监督规范涉企服务等十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哈尔滨市营商环境、打造良好政治生态提出规范性要求。

  修订后的规定立足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强化涉企服务监督,将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新官不理旧账”、司法执法不公不廉、“放管服”不到位等14类问题纳为监督工作重点,提出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旗帜鲜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特别提出将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理念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鼓励涉案企业家积极配合调查,提出三个‘严格区分’,即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切实保障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该市纪委监委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重点企业现场座谈,到小微企业开展明察暗访,找准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通过调研发现,很多企业对于信访举报的渠道和方式不了解,对于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具体情形不掌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统一制发了营商环境监督卡,公开了举报电话、邮箱、信件地址和监督二维码,企业只要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实现了监督举报‘一卡通’。”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监督卡上明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承揽工程项目、经商办企业、新官不理旧账、司法执法不公等10项监督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入企走访、面对面送达、市民大厦定点发放等方式,全市已累计发放营商环境监督卡1.2万张。

  “方便企业监督的同时,也能够督促党员干部增强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对我们的工作也是一个促进和提升。”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说。

  该市纪委监委还制定了《哈尔滨市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划定同政商交往“禁止区”,让广大公职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什么事不可以做,明确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中权力寻租、吃拿卡要、为官不为等禁止性内容,着力构建既“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划清了政商交往过程中容易触碰的底线和红线。(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

© 中共耿马县纪委 耿马县监委 版权所有

主办:中共耿马县纪委 耿马县监委 地址:耿马县耿马镇甘东西路50号

滇公网安备53092602000012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8328号-1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