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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将回复告知贯穿实名举报流转全过程
文章来源:耿纪宣 发布时间:2021-04-16 点击数:6253

 “张先生,您好,我是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之前您实名举报的问题,我们目前已核查完毕,您对结果还满意吗?”

 “满意,很满意……感谢您们,问题都解决了。”

这是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跟踪督办实名举报信访件,做实做细实名举报反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突出实名举报的优先性,将回复告知贯穿实名举报流转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扎实做好信访举报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在严把接收、分理、处置、反馈等环节和畅通信、访、电、网、微等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有效落实实名举报反馈机制,将实名举报的结果反馈拓宽至过程反馈,明确了在信访受理、信访转办环节由信访室联系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置进度,在信访调查环节由承办单位联系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对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做到受理告知、办理告知、结果告知,确保实名认定无差错,受理告知无遗漏。

同时,建立快查快结机制,对实名举报件采取重点督办、分类指导、电话催办等多种形式,督促信访件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经领导批准后延期,并向举报人解释说明,提高催督办频率,确保实名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对实名举报进行实时反馈,不仅给信访群众吃了‘定心丸’,还给纪检干部加了一道‘紧箍咒’,是回应群众关切、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办理质效的有效措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调查结束后仍信访不断的实名举报人进行不定期回访,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特殊困难帮扶到位,进一步减少群众越级访、重复访问题。(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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