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职教中心开展了巡察。6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职教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先后3次召开教职工会和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参学情况列为教职工评先评优考核内容,保证学习任务得到落实。
二是完善学习方案,严格执行理论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制度、周一学习制度,适时召开支部会、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订购相关学习材料,发放给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业余时间里认真开展自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由校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督促检查,提高学习实效。
2.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3月16日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
二是按照“一一对应、立行立改、统一销号”的要求,分类汇总、分解责任、建立清单,逐条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同时边整改边反馈,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审核把关与监督落实,确保整改按方案推进。
三是校行政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正视自身存在问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敢于对存在问题揭短亮丑,率先对照整改。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填写贫困户问卷调查表工作不认真的两位教师进行严厉批评,督促引以为戒,端正态度,完善相关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出现。
二是学校先后召开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改进作风师德师风专题会暨脱贫攻坚工作冲刺阶段推进会2次,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专项整顿,对脱贫攻坚冲刺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和安排。先后安排29位教师进驻挂钩村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对照内业、外业相关指标,对标对表,逐项检查核对,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
4.关于“队伍素质不高,人才培养质低量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制定了《耿马职教中心2018年至2020年教师培训规划》,在积极参与每年国培、省培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培养,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二是加大招生力度,2018年春季学期,共招收学生129人。根据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组织教师分别到各乡镇进村入户动员宣传并开展秋季招生相关工作。
5.关于“教育作用不发挥”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明确教师职责,规范教学行为,把控教学环节,有效实施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二是开展懒教怠教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纪律松弛等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执纪,对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予以问责。对整改期间出现违反教学常规的两位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制定完善《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禁止学生吸烟活动方案》《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纪律、卫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校园、宿舍、教室卫生管理,加大学生纪律行为、玩手机等方面的治理整顿。
6.关于“管理混乱,家底不清”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籍管理,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相关要求,完成对学籍系统和助学金系统学生的清查公示,共有在校生266人,享受助学金205人。
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学校以月为单位,由负责学籍和助学金管理教师定期向分管教学和财务副主任提交统计材料并予以公示。
(三)关于“政治担当不够,违背办学宗旨,怪相丛生”的整改情况
7.关于“校企合作变味,教学未受益”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成立养殖场回收工作方案》,按照合同,依法依规就基地建筑物、部分设备、特色养殖动物进行回购,学校先后3次与承包方协商,目前,双方存在房屋建筑折价金额的分歧,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安排专人对回购的固定资产和活物进行清查,尽快完成养殖场的回收工作。
二是制定了《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校企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机制体制的创新,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建设服务。
8.关于“盲目决策,将双缅树驾校项目选址为滑坡地带”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驾校滑坡治理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驾校滑坡治理相关工作,目前主要对驾校滑坡地段进行植树固土,通过植树方式固本强基。
二是积极向县教育局请示汇报,请县教育局工程办专家到学校驾校场地进行滑坡地带排水系统重建,减少滑坡土层受水浸湿面,改善滑坡地带排水现状。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食堂二楼经营小超市的费用,学校已将三个学期的租金共计6000元收缴入国库。
二是购买学生就餐刷卡设备,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食堂即可实现刷卡消费。
三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食堂日常巡查量化表》《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量化检查评分表》《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餐饮满意问卷调查表》,通过规范后勤食堂管理,做好跟踪、督查和考核。
四是气排球沙场项目建设。现已完成场地平整、砌毛石档墙和沙滩排球场,由于学校经费不足,其余两个羽毛球场和一个气排球场地及路面建设,学校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施工进度,促成球场的早日完工。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意识弱化,‘编造补抄’现象严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材料抄袭编造,离题万里”的整改情况。
校党支部以党建工作为统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党务工作手册》要求,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把党建工作材料关。
2.关于“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完善《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组织生活制度》《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等制度,认真开展学校党支部规范化达标授牌创建,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制定《中共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党支部2018年“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抓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党员积分管理、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的规范开展,有效落实。
三是充分利用“党员学习日”、“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以及“云岭先锋”等平台,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及时撰写学习体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党员意识。
3.关于“学习教育实效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校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
二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校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创建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学、讲、改、做、创”为抓手,使学习教育更富有时代气息、更有效率、更容易被党员干部接受,以提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四是巩固学习教育成效。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集体学习和认真自学过程中,都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不得以工作笔记代替,确保学习教育内容具体,不流于形式。
(二)关于“党性不强,党建工作虚化”的整改情况
4.关于“党建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操作不准”的整改情况。
积极组织学校党务工作者参与县教育党工委举办的党务培训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能力,认真学习《党务工作手册》,规范学校党建工作,校党支部按照党建工作要求,每月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5.关于“支委会不研究党建工作”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由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以上。
二是科学确定“三会一课”内容,紧紧围绕党建实际、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建业务工作,努力增强“三会一课”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关于“落实‘党费日’制度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党支部2018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提高党支部活动的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以“互联网+”思路创新党建工作,推广使用建设银行党费收缴系统,方便党员每月1日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提高党费收缴便捷化、管理规范化、使用高效化。办公室每月1日以短信方式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足额缴纳党费,支委每月公布1次收缴情况。
7.关于“党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结合党员年报统计工作认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及平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等情况,及时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严格执行回执制度,认真登记党员去向。对迁移组织关系不及时、党费缴纳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依规作出处理。
(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8.关于“‘民主集中制’过于集中,随人议事”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建立“四不一末”“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公开机制、报告机制、监督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把“四不一末”、“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集体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并坚决执行,执行情况由校办公室一件一件督查落实。
9.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抓实,凡重大事项和涉及5000元以上开支,学校召开中层班子会,经同意后实施。
二是建立会议议事记录制度,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1.关于“节日期间报销油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5年以来所有下乡报销凭证进行核查,查实节假日期间报销油费、本地下乡报销外地油票涉及金额共计600.00元,现已全部退回并上缴县级财政。
二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学校公车外出报批制度,建立以“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加油”等为内容的行车记录单,严格按规定使用公车,持之以恒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制度,杜绝违反财务规定行为出现。
2.关于“本地下乡报销外地油票”的整改情况。
一是退回所报油票金额共计600.00元,并上缴县级财政。
二是严格报账审批程序。财务室、办公室、分管领导逐级把关,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签批报销程序。
3.关于“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耿马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教育系统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的通知》(耿教发〔2017〕121号)文件精神,制定《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差旅费审批(暂行)办法》,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
二是对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票据涉及金额共计2640元全部退回并上缴县级财政。
(二)关于“‘主体责任’缺失,廉洁风险大”的整改情况
4.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县职教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与学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做好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压实责任,层层落实。
二是7月19日至23日,主要领导对两位副职和分管处室负责人、两位副主任分别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
5.关于“坐收坐支成人教育联合办学返还款,净收益未全额上缴财政”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成人教育联合办学收入管理与分配办法(试行)》,严格报批制度,完善报批程序,根据联合办学经费支出范围及比例,逐级上报,待批复同意后规范实施。
二是学校将2018年第一笔成人教育联合办学返还款129550元全额上缴县财政。
6.关于“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整改情况。
一是安排专人对学籍系统和助学金系统清查公示。目前,共有在籍学生266人(一年级90人,二年级60人,三年级116人,其中三校生55人),助学金系统人数205人。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每月一次统计公示。
二是积极向县教育局请示汇报,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在县教育局计财股的指导下完成离任领导和现任领导的财务移交工作。
7.关于“变相发放福利”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耿马自治县职教中心成人教育联合办学收入管理与分配办法(试行)》,严格报批制度,完善报批程序,根据联合办学经费支出范围及比例,逐级上报,待批复同意后规范实施。
二是压实责任,严明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涉及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
8.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班子分工,完善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形成责任清单、切实加以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整改期间,校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
(三)关于“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资金,学生补助进教师账户”的整改情况
9.关于“虚报学生数”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学籍制度,规范学籍管理,对存在结余资金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助学金资助中心,待上级下达下一年国家助学金时扣除,结余资金在学校账户滚动使用。
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5〕363号)文件规定,设立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金工作,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信息档案,强化在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严格执行助学金发放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情况出现。
10.关于“学生补助进教师账户”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教师代领受助助学金的不规范行为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对16名学生的1.6万元助学金进6名教师账户问题,进行核实,均已被学生领取。2018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人数共205人,其中198人的助学金已发放(7人正在办理银行卡,办理后发放)。
三是完善《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助学金行为的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6124939 ;邮政信箱: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察委(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办),邮编:677500;电子邮箱:gmxcb9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