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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耿马县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12-28 点击数:2363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6月1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耿马自治县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7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耿马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部分领域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持续、不深入、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县委党校、各乡(镇)党校为阵地,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进基层”等为平台的学习机制,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以来,举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期(其中:省委巡视以来7期),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42期6071人次。二是严格落实县委读书会制度,结合不同阶段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来选定学习研讨课题。今年以来,举行县委读书会5期。全县各级党组织累计组织学习103期。三是运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等平台实施全员学习,推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干部建设。四是举办县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读书班,全县260名干部全程参加学习。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258期,参学1732人(次),主题教育扎实有序推进。

(二)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委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研究制定《县委2019年度协商计划》,推动党内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10项专项整治,坚持“高压”,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三是研究制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进一步压实县委深改委各专项小组责任。四是稳妥解决农场改革问题。目前已完成农场土地确权登记11.84万亩,依法组建云南八业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洛凌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经营主体。五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和日常监督,推动各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累计开展干部廉政教育培训949人、任前廉政提醒谈话234人次。紧盯关键节点,采取“7+N”监督方式,发出廉政公开信4000余份,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电话抽查、约谈提醒,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严抓严管。

(三)关于“统筹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不够协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县委常委会会议年度议题计划》,进一步加强党对经济社会事业的绝对领导,完善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增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能力。7月22日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6次,研究社会事业工作11项。二是制定《耿马自治县提升教育质量二十二项制度(试行)》《县处级领导和县直部门挂钩联系学校方案》,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深入挂钩联系学校、教学点调研、检查指导工作。采取“跟班+集中培训”方式,抓实教师能力提升培训。2019年高考,一本上线13人,上线人数比去年翻一倍,占比1.77%,比2018年提高了0.77个百分点。三是持续推进国家紧密型县乡村医疗一体化建设,巩固提升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水平,总投资5556万元1.11万㎡的住院楼开工建设,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83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全部验收达标。四是加强医疗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引进省外高级职称医疗专家17人、省级大专院校引进本科应届毕业生34名,培养各类医疗学科带头人86人次,招聘免费医学生26名全部充实到乡(镇)卫生院。五是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2019年全县共招录公务员17人、招聘事业人员61人,认真落实职务职级套转政策。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调配办法(试行)》,加强人才资源管理。六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落实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健康成长激励机制。七是广泛深入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有关内容。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县委常委会研究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部署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事项。举行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为主题的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4次,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学习培训重要内容。二是完善《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县级76家单位全部签订责任书,压实意识形态“四种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重新出台分工文件,进一步明确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三是重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增强新闻媒体传播能力。举办新闻宣传业务培训,提升新闻采集、编写能力,加强网络舆情安全监管。四是优化、规范运行“gengmaxinwen”微信公众号,做好做优《耿马新闻》短视频。五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扫黄打非”、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等方面宣传。六是及时对96家农家书屋书籍进行排查,补充更新涉农方面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书籍5695册。七是加强对全县文化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全县92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通过省市验收。八是加强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印发《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全县公职人员均已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5场次,发放宣传单1万份、殡葬改革告知书1万份。在全县中小学校举办“倡导绿色殡葬,构建社会和谐”有奖征文活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殡葬。九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建成经营性公墓1处,建设公益性公墓2处(耿马镇和孟定镇)。巡视反馈指出孟定镇城关社区波广组民间送葬队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问题,已选定新的送葬路线投资建设。

(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精选调配8名精干力量到县扫黑办集中办公,组织协调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召开案件专题会商会15次,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16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10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8次。二是各级党组织把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纳入“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2900场次、主题党日700场次、业务培训42期6071人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签订《耿马自治县2019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112份。四是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城区繁华商业地段、广场等区域设置大型广告牌51面、悬挂宣传标语2034条、发放宣传资料48万余份,开办“扫黑除恶治乱建设善美耿马”专栏1个,用网络媒体等刊播新闻稿件294件,在“风情耿马”“平安耿马”微信平台发布《耿马自治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35个,开通网络、短信、微信、邮箱等举报渠道23个,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五是组建“破网打伞”工作专班、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直查直办工作专班,梳理核查2013年以来全县发生的重大案件、重点线索各类案件9279件。截止10月13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件,已办结13件,了结处理14件,正在办理17件。六是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的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一案一分析”和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挖深挖透每一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字某某等人涉恶案件和蒋某某等人涉黑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工作,公、检、法三家对已生效判决的字某某等人涉恶案件进行“三长”签字背书,全面排查在侦在办案件是否存在未全面“打财断血”情况。截止目前,共查处涉案财产(估价)4447.22万元。七是印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乱象治理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八是加快推进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中心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防控能力,强化源头防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九是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治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目前,全县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2个,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犯罪团伙4个,办理涉黑案件23起,涉恶案件35起,抓获团伙成员52名,共受理、转办、摸排、举报线索147条,核实121条,核查率82.31%。

二、关于“脱贫攻坚还有薄弱环节和短板”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存在‘松口气’‘歇歇脚’思想”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召开全县驻村工作队长学习培训会,专题辅导农业农村工作及脱贫攻坚业务。严格执行《党政干部任用条例》,在确保乡(镇)党政正职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于8月份考察任用54名干部,其中涉及乡(镇)干部13名。9月8日,16名干部接受市委领导对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约谈;9月10日,县委召开从严管理驻村工作队员暨约谈工作会议,压紧压实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二是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的重要课题,作为县、乡党校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培训的重要科目。全县各级党组织征订《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1253册,发放到96家农家书屋及12个乡(镇)、农场文化站220册。

(二)关于“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仍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选优配强驻村工作力量,及时调整不适宜驻村干部。2019年择优选派驻村年轻干部196名,调整实际驻村与派驻村不相一致驻村工作队员38名,及时落实兑现2017年以来驻村工作队员补助资金553.339万元。二是开展14轮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抓紧抓实发现问题的整改。约谈乡(镇)主要领导、县直部门主要领导62人次。三是经市、县纪委监委核查,未发现四排山乡关弄水库项目在建设过程有违纪违法行为,已对现任水务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组织整改。目前,已制定关弄水库工程专项整治方案,并按有资质的机构专家组出具的咨询意见上报市水务局研究。

(三)关于“东西扶贫协作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协商扶贫协作有关事宜;县委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沪滇协作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巡视反馈指出3355.5万元帮扶资金滞留超过七成问题,县委、县人民政府已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计划分批实施。巡视反馈指出计划实施11个项目仅完工3个问题,目前已完工8个,正在实施3个。二是全面检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整改勐永镇直接将生猪养殖资金分发给农户问题,收回资金15万元,并调整项目实施方案。三是2019年选派2名党政科级干部到上海市崇明区挂职,派出12名教育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参加“上海市2019年沪滇协作项目临沧市教育管理人员暨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学习,2019年上海市崇明区派出1名骨干教师到耿马县一中支教。四是沪滇协作双方加强互访交流,适时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联席会议,协商沟通对口帮扶事宜。成功引进1个“沪滇共建”项目,计划投资1.1亿元,完成投资200万元。上海市崇明区计划对2020年沪滇帮扶项目投入3500万元。

(四)关于“落实‘六个精准’不精准”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排查辖区内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问题,全面核实贫困人口信息,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二是严格落实扶贫、农危改领域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强化资金项目规范管理,严肃决策审批程序。三是安排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3万元,用于农行耿马支行安排扶贫小额信贷130万元。申请扶贫小额信贷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全部获贷。办理“贷免扶补”78户,发放创业扶持贷款66户990万元,带动就业132人。四是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县乡两级纪委联动组织脱贫攻坚月抽查34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59个;开展脱贫攻坚五项机制排查并督促整改问题1349个;抓实扶贫领域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86个。

(五)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耿马自治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录入工作方案》,8月5日举行全县脱贫人口“回头看”及建档立卡数据核准、项目库系统信息完善培训,对2018年、2019年项目库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完善项目库信息系统数据537条。二是根据贫困人口需求、项目地自然条件、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项目动态调整、规划编制,将2018年、2019年未列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调整至2020年计划盘子。调整后的项目库有1516个项目,计划投资23.870774亿元,分年度计划实施,确保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源于项目库,并严格按规范程序对到户项目进行公告公示。

(六)关于“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精准施保工作“回头看”核查。巡视反馈指出64户属于剔除低保户问题,经排查分析,当时对照2017年6月农村低保名册排查低保户住房情况,落实“四类对象”政策,实施农危改工程,在2017年7月—12月开展精准施保工作时,依照政策剔除已达到脱贫标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因此造成县住建局锁定的农危改对象数据与县民政局提供的低保户数据不一致情况,但这64户均符合享受当时的农危改政策。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目前,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555户649人,重新纳入低保对象307户328人(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8户8人)。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重视教育扶贫,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落实“三线七包”制度,巡视反馈指出的115名学生辍学问题已全部整改。2019年落实“两免一补”补助861.28万元,发放2018—2019学年“雨露计划”项目补助 718人(次)114.9万元。四是落实就业培训规划,完成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19516人。抓实转移就业工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成新增转移就业12351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457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近就业457人。

(七)关于“产业扶贫支撑不够、监管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产业扶贫项目扶持力度。2019年,分三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46601.96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19967.25万元,占整合资金的42.85%。2018年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1个,财政投入229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579.06万元,结余710.94万元,涉及乡(镇)已按新获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理清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注销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或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营的空壳合作社、僵尸合作社41个,指导规范办社5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万元扶持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5个。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思路,每个村财政投资200万元,精准到户扶持5个村发展重楼、黄精、魔芋等特色产业,龙头企业配比50%投入产业精准扶贫,逐步破解除甘蔗产业外其他产业“小、散、弱”问题。三是加强对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进督查问效,强化技术指导和规范化建设,注重产业效益扩大化。巡视反馈指出勐撒镇2019年实施113户改扩建烟草种植产业扶贫项目中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573328万元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已按重新编制获批的项目方案实施。对勐撒镇人民政府作出全县通报批评,对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问责。四是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账制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八)关于“整改工作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二是对上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和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限期整改扶贫资金问题。巡视反馈指出的勐撒镇18户非建档立卡户违规领取补助资金29万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国库。

三、关于“抓基层党的建设不力”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安排部署多、督促实效差”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片指导联系乡(镇)、农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分片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各项工作任务坠底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按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三是对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进行全面排查,对达标后出现工作滑坡、示范作用不好的6个基层党组织,重启达标创建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办法(试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12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5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复核工作。全县共达标712个党支部,完成总数的84.56%。巡视反馈指出“软弱涣散”整改不到位的班坝村党总支和建设不过硬的长良子党支部验收通过问题,及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现已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五是严格落实《耿马自治县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测评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各基层党(工)委按照述职评议反馈的问题,逐项细化抓好整改落实。排查出来的7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成效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二)关于“责任和压力未传导到‘神经末梢’”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等9个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县乡村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分行业领域开列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倒逼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近4年来讨论140个议题中党的建设议题仅有16个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党组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查缺补漏,改进工作。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会议记录的通知》,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有6个单位党员干部与非党干部之间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问题,已迅速排查,并将党员干部与非党干部之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改为廉政工作责任书。四是印发《关于推进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在16个基层党(工)委137个党支部中全面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专项整治。各级党组织围绕25项整治内容,共查找问题105个,分类列出问题清单,限期逐项整改落实。五是将“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内容,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六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孟定镇芒撒村胶厂马房党支部、尖山村3个党支部有关问题,孟定镇党委分别约谈2个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现已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进行全面排查,查缺补漏,规范各项党建工作。七是各级党组织针对党组织工作台账和展示内容一些提法与中央要求不相符合问题开展自检自查,逐项整改发现问题,并结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及时进行达标验收复核,更新规范党建展板142块。八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芒洪民族乡新联村党总支发展党员程序缺失问题,县委组织部约谈芒洪民族乡党委副书记、乡党委组织委员,给予村党总支副书记李朝阳(原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梁子寨支部书记李荣新和芒蚌支部书记李进忠谈话提醒处理。九是抓紧抓实党费收缴工作,对部分党组织“党员党费为财政工资代扣”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严格规范党费测算,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已完成2019年上半年党费收缴及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员党费为财政工资代扣问题的整改。十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加强网上党支部建设的通知》,着力推行“互联网+党建”,实行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高质量党建。

(三)关于“抓党建促脱贫作用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施“边境村党建示范引领工程”,建立“1+1+1+1”四级挂钩互动联系制度。已完成工程项目38项,正在推进22项。二是以实施边境小康村和边境村党建示范引领工程为抓手,重点推进孟定镇清水河村、班幸村、大水井村、山头寨村“四位一体”项目建设,完成投入3320万元。边境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93户4609人,已实现脱贫1056户4481人。剩余37户128人,计划2019年底实现脱贫。三是加快实施中央省市县四级22个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先期启动的贺派乡7个村易地抱团置办商铺项目和勐永镇9个村易地抱团置办农贸市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充分发挥党建促脱贫作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不断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和产业扶贫“三个组织化”程度,实现相互融合、互推互动。四是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等5个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强化“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愚”的理念,加强农村党员思想教育,从思想上、精神上、生产上做好帮扶,增强农村党员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六是切实抓好村(社区)干部资格联审工作,排查出不适合担任村“两委”干部20人。已调整村“两委”成员20人、组干部25人。七是组织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查处1名“村霸”和2名“四类村官”;排查出3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完成整顿提升14个,另16个正在持续整顿中。八是组织开展2019年耿马自治县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招生工作,完成30名新学员的登记报名和入学工作。

(四)关于“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标准,突出专业性,加大人才跨行业交流任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2019年8月,从县公安局提拔配备到乡(镇)领导班子2人、从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调整到乡(镇)班子1人,从教育系统提拔到机关事业单位任职1人。二是结合全县干部队伍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开展了一批干部选拔工作,进一步充实配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干部17名、公安系统23名,对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的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调整,并已全部调整进入派驻单位领导班子。三是建立完善干部能“下”能“上”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确保贫困乡(镇)党政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的前提下,规范干部考察流程程序,采取“一测两谈三查两鉴定”考察方式,2019年共提拔和调整岗位81名,自省委巡视以来,新增选配85后正科级干部2名、90后正科级干部1名、90后副科级干部5名。四是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修养和执政能力提升。进一步优化公务员招录工作,科学设置招考条件,突出城市规划类和经济类设岗招录,新招录城乡规划专业4人、经济类专业2人。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分工方案,明确县委常委会班子、县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领导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5份。各级党组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级级定责履责考责,人人落实责任。二是县委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带头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6月21日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履责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三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与县委主要领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各单位内部层层签订《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零承诺书》565份。四是落实《关于深入开展“边关清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并推进落实“党的政策照边关、两个责任共同抓”等10项30个具体工作重点和责任清单。五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处理141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108人76.6%、17人12%、4人2.9%、12人8.5%。六是6月24日18名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对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列出问题清单54个,提出整改建议21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各乡(镇)纪委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158人次。同时,对79个单位2018年度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反馈存在问题325个,约谈2个基本合格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并7月下旬组织复查验收。七是强化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巡察干部人才库44名。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巡察组长负责制和保密承诺制。八是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县委8轮巡察发现问题89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108个,涉及县管干部66人,已完成整改84个,其中:立案审查调查20件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问责14件14人。九是充分发挥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召开了纪检监察组长工作推进会,抽调纪检监察组同志参与案件查办,在审查调查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本领,加强对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十是持续深化“三转”,强化对乡(镇)纪委、农场纪工委工作指导,督促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举办乡(镇)纪委业务培训3次,深入乡(镇)指导开展工作72次。十一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落实《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民族乡)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及时启动乡(镇)监察机构建设。完成9个乡(镇)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监察员的任命,向2个农场管委会派出监察专员,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86名,民情信息收集员1385名,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于2019年9月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上作书面交流。

(二)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纪委监委以扶贫、重点领域和窗口行业为重点,派出5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全县60家单位开展“体验式”“抽样式”“调研式” 监督检查17次,督促整改问题80个,发现问题线索立案2件2人,约谈提醒12人。二是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领域,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沿边小康村、乡村旅游、“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等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23个,下发督办通知5份。三是利用“三资”监管平台公开全县92个村(社区)扶贫领域到村入户资金3776.83万元,涉及群众42620人次。全县111个群众诉求中心(站)累计录入脱贫攻坚问题1287件,群众诉求1855件,办结率100%。四是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9年1月至10月18日共受理信访举报88件,立案审查55件59人,结案35件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依规依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扣押等各项调查措施856次,留置1次。巡视反馈指出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延期办理案件24件问题,目前已全部办结。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先后4次累计向县纪委移交79件问题线索(重件4件),按类别分为领导干部类、脱贫攻坚类、涉黑涉恶类、涉法涉诉类、个人诉求类和其他类。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25件,已办结23件,立案2件。其余54件,分别交20个单位办理,目前已办结39件,正在办理15件(属个人诉求和涉法涉诉件)。五是县纪委监委先后2次召开案件分析会议,对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审计发现问题进一步分析,查找查办案件存在问题,剖析根本原因,防止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六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1月至9月排查问题119件,处置问题线索89件,批评教育101人,问责处理7人,党纪处分9人,政务处分3人,直查直办11件,主体责任类失职失责6件,监督责任类失职失责2件,通报曝光14批次27人。七是创新方式,实现监督全覆盖。耿马被省纪委确定为探索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工作3个试点县之一,运用“互联网+监督”防治“微腐败”。截止目前,在领导干部涉权事项监督平台公示公开领导干部涉权事项2241人次;建立公职人员及亲属关系数据库,录入廉政档案登记表6264人,发出预警信息2501条,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组处理81条,调整不符合低保政策35人、不符合领取廉租住房补贴7人、不符合享受孤儿生活补助政策1人、死亡后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3人、死亡后领取60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人,共追回资金10620元。给予项目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受益人家庭经济变化后未及时调整的责任人提醒谈话21人。此项试点工作,于2019年6月在全省党风政风业务培训会上作会议交流。

(三)关于“整治和克服形式主义着力少”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落实“基层减负年”的各项要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干部6人、单位2个。二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强化行业监督的实施方案》,细化优化整改措施19条,从严从细抓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十三届县委第7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紧盯重点领域、关键行业,派出2个专项检查组对15个县直牵头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移交相关部门整改问题16个,约谈提醒6人。四是组织排查整治文件、会议、签订责任状、督查检查考核过多问题。巡视反馈指出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多问题,责成县公安局自查自纠,并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和精减会议文件工作机制。针对巡视反馈指出扶贫领域下发文件多问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明确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的具体要求,强调扶贫行业部门不得安排基层填报扶贫相关数据,不单独设置扶贫明白卡,不得变相以便笺或电子表格形式要求基层填报统计数据。

(四)关于“少数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清理在职在编人员所持有的公务卡情况,督促各单位尽快申请办理。目前,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已办理并激活公务卡4805张。二是研究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务管理混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全县财务规范业务培训,深入开展财务管理混乱专项整治,提升各单位财务规范管理工作。针对巡视反馈指出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以来未建立财务会计账目问题,财政部门已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排查、整改、规范到位。三是研究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预算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四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全县76个单位签订《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承诺书》720份,在网站、微信平台发布监督举报公告,约谈提醒领导干部98人。五是财政、审计部门对县公安局违规收取各种经费问题进行整改监督,目前已整改到位,涉及的资金已全额上缴国库。六是印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个人借支公款及用收款白条入账报销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个人借支公款问题清理排查。巡视反馈指出部分单位公职人员、个人借支公款长期未归还和收款白条入账报销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七是制定《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落实《关于审计2018年度全县“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将各单位“三重一大”“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在项目审计中纳入审计监督,规范各单位报账审批程序流程;纪检监察机关把违规收取各类经费问题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察一项重要内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塞漏洞。八是针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问题,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实现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放2017年度综治维稳奖问题已完成整改清退工作,涉及资金213.19万元,已收回上缴国库。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2017年7月以来县公安局违规发放禁毒奖励74.98万元、辑枪治爆奖励11.11万元、打零收戒奖励10.69万元,共计96.78万元问题,已收回上缴国库。三是孟定镇人武部违规发放给3名公职人员2016—2017年度信息补助1.3万元已收回,对孟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约谈,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镇武装部2名武装干事进行谈话提醒,作出批评教育。

(二)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各级党组织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要求开展自检自查,规范公务活动,严肃纪律作风,加强接待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关键节点,以“7+N”模式将公务接待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审计部门将接待费审计监督纳入项目审计主要内容。二是巡视反馈指出的孟定镇人民政府2次集中大额支付接待住宿费14.32万元,已整改到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仓库存有价值1388元的16件白酒,已按程序处理到位。三是组织全县76个单位签订《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承诺书》,深入开展“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专项整治,收缴违规收受价值28.5万元高档烟、酒、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约谈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2人,问责2个单位。通报“四风”问题3批3人,其中:违规举办结婚宴请1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3—6124939;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甘东西路50号县委办公大楼一楼一号信箱;电子邮箱:XWXSzgb123@163.com。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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