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履职尽责,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日前,在耿马县勐永镇香竹林村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某手里紧紧握着一份澄清函,一脸激动地说道。
今年6月,耿马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2022年9月勐永镇香竹林村党总支书记唐某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为群众开具外出证明致使其孩子病情延误,最后死亡,举报内容中还反映了唐某其他两方面的问题。
接到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线索核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了解谈话等方式,对群众举报问题逐一进行核实。经查,反映唐某不为群众开具外出证明致使其孩子病情延误,最后死亡问题不属实,且该问题对当事人造成了恶劣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唐某送达书面澄清函,并召开澄清正名会,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同时,核查组针对另外2个问题核查时发现的该村“两委”干部属实存在一定程度上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缺乏做群众工作耐心的问题,对部分村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稳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缩影。
今年以来,耿马县纪委监委积极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扎实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等工作上聚力用劲,按照“一案一策”标准,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维护检举控告工作秩序,净化政治生态。
“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能够较好发挥正面激励和警示震慑作用,既让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又能让其他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我们已为4名干部澄清正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协同县委组织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实施“奖优罚劣”、优化“专项考核”等11项具体措施,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激励的保障和支撑,让干部更能甩开膀子,大胆扎实干事。
“干部敢为,既考验干部,也考量组织。”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把“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深入推进,不断做实做细澄清正名等各项工作,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保温增暖”,让党员干部把更多精力用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黄小三 叶秋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