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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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乡村文明新风的纪检人——记在扶贫一线的耿马镇纪委书记王忠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数:2295

引领乡村文明新风的纪检人

——记在扶贫一线的耿马镇纪委书记王忠

编语:为使建档立卡贫困村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扶贫资金真正用在群众的脱贫致富上,真正将上级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在基层、做实在一线,耿马镇党委、纪委研究后,决定将耿马镇纪委书记王忠派驻石灰窑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本文主要纪述了耿马镇石灰窑村在脱贫路上纪检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责任担当的故事。

2016年7月10日,星期五,耿马镇石灰窑村的天仿佛天空漏了,让本来泥泞的乡间小路更加的湿滑。镇纪检干部王忠,撑着最爱使用的黑色大伞,一步一滑走在丫口组道路上,时不时查看资料袋里的《石灰窑村村规民约》,生怕宝贵的“财富”粘染上泥土颜色。

这是王忠驻村开展工作的第51天,也是《石灰窑村村规民约》表决的日子,为了这一天,他和村干部忙活了近两个月。

耿马镇石灰窑村是耿马自治县2016年脱贫出列的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之一全村安居房建设200户新房建成后,杀猪宰羊供奉祖宗、邀约村民和亲属大吃两天、打一场通宵歌是每一个建房家庭的雷打不动的传统大事。这样的习俗,对建档立卡户是“雪上加霜”。

如何移风易俗,减轻困难群众负担成了王忠最大的心病。

在大量的走访与调研中,他与村“两委”提出了“改掉旧习俗、树立新风尚”的工作思路——修改村规民约。然而,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祖宗定下的规矩我们不能说改就改,改了就是不孝”。

“我们家可以不请、但是其他人家请了我家要挂礼金,礼金你来赔吗”。

......

也有支持他的群众的声音。

“改变这个习俗是好事情,为什么我们会那么穷,被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就是因为浪吃浪费的太多,生产也耽搁了、钱也浪费了”。

面对不同的声音,王忠与石灰窑村干部没有放弃。

王忠给群众算了“一笔账”:“如果我们170新房建成后都举办迁居宴席,每户送不低于50元的贺礼计算每户礼金就需8500元,同时迁居户还要开销一笔资金筹办宴席。按当地习俗,每举办宴席一次,相互之间还要互帮互助2天,既耽误生产、浪费时间,又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反对声音中的一部分群众思想开始动摇。

在做好党员思想工作的同时,王忠带领村“两委”干部分批次进入各村民小组召开群众会、党支部会、村民代表会、入户访谈进行宣传与讲解,发放倡议书,开展“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引导群众转变思想。并结合实际“废、改、立”村规民约,把简办客事事宜纳入其中,红白喜事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档次,严格控制邀请对象和范围,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抵制盲从攀比、跟风宴请;规定农户迁居(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请客、不送礼、不收礼,破除陋习、树新风。

通过坚衬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在今后5年内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或修订一批法律、法规和条例。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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